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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权范围
就下述事宜向教育局局长提供意见 -
  1. 整体教育目标和政策;
  2. 因应可动用的资源,订定推行其建议的先后次序。
执行其工作时,统筹而非指导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(教资会)、职业训练局(职训局)和其他教育谘询组织的工作。具体来说,教育统筹委员会可 -
  1. 取得教资会、职训局和其他主要教育谘询组织向政府提交的定期报告,并就这些报告提出意见;
  2. 在有需要时,促请上述组织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讨论;
  3. 因应政府的要求,就教育问题提供意见;以及
  4. 在有需要时,展开教育研究
参考优质教育基金督导委员会的意见,查察优质教育基金的运作。
向教育局局长提交报告和建议。